江山市青少年宫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青少年树立崇高的理想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坚持服务宗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广泛开展青少年及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和公益性活动,以多形式的技能培训活动,发掘青少年的特长和潜能,培养青少年的兴趣爱好,促进个性的健全发展。
(二)人员机构情况。
青少年宫内设机构4个,名称分别是:办公室、培训部、活动部、财务部。青少年宫事业编制数5人。2017年青少年宫实有事业在编人员5人,编外人员2人,传达室1人以及退休人员1人。中级职称2人,其余3人为助馆职称。
二、2017年部门预算编审原则
江山市青少年宫预算是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由所属各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财政部门审核后,经市人大审查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2017年江山市青少年宫预算编审的原则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面向青少年学生,服务青少年学生为宗旨,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以活动育人为主体功能,把江山市青少年宫打造成江山校外教育第一品牌,个性发展第二课堂,快乐活动第三空间。力争让青少年宫成为孩子们“才艺学习的乐园、素质提升的舞台、梦想开始的地方。
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方针,实事求是预测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实行“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审批,执行中不得随意调整的原则。
三、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江山市青少年宫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着重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完善管理模式。以促进学员个性发展为宗旨,进一步完善课程设置、班级设置、教学计划、教案管理以及考勤考核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质量。完善评价机制,形成各具特色的成果展示模式,促进学生兴趣发展。
2.扩大培训规模。看清自身优势,打造项目品牌,以品牌促发展,对品牌进行积极推广,从而带动其他项目的共同成长,推动培训“量”的发展。提高对舞蹈、绘画等优秀项目的宣传力度,提升大项目专业形象,从而促进学员各项目兼报。通过尝试精品化教学、开设免费体验班等手段扩大单项目的培训量。有序开发引进特色项目,满足不同学员及家长的需求,扩大目前的培训面,逐步形成项目多元化。
3.推动课程建设。当前校外培训项目普遍存在着课程化程度较低的弱点,部分项目教学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与盲目性。根据省校外教育中心关于校外课程化建设的指导理念,明确教学目标、规范教学内容,努力探索符合本地特性,初步形成符合校外教育特点规律又适合本宫开展的校外培训项目课程。让校外的兴趣课程有目标、有计划、有阶段、有结构、有成果、有活动,真正成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兴趣活动。同时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开展专职教师听课学习活动,推动项目活动常态化等多措并举,促进培训项目的又好又快发展。
4.优化培训场地。优质的环境是校外教育工作的基本保障,要因地制宜创设优质环境,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宫内环境建设力度。搭建一个有内涵的文化环境,优化校外活动阵地,创设更符合儿童特征,更具专业特色的教学活动环境。通过营造良好的校外教育氛围,体现校外阵地的专业性和先进性。
四、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江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江财预〔2016〕315号)精神,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及2017年工作计划,经审核研究,江山市青少年宫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如下: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江山市青少年宫收入预算安排118.2万元。具体为: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11万元;
2、其他收入50.09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江山市青少年宫支出预算安排118.2万元,具体为:
1、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9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89万元,公用经费6.91万元;项目支出27.4万元。
(三)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少年宫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90.8万元,具体为:
1、人员经费83.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4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29万元、绩效工资2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2万元、职业年金3.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5万元、退休费0.12万元、医疗费0.21万元、住房公积金7.82万元;
2、公用经费6.91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电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0.49万元、福利费1.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四)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江山市青少年宫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7.4万元,具体为:
1、专项公用类项目27.4万元,其中:
(1)专项业务工作经费20万元(资金来源:其他收入20万元)。
(2)安保经费2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万元)。
(3)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补助5.4万(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江山市青少年宫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1万元,具体为:公务接待费1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上级部门对下级单位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结余资金是指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资金;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1-12
2017年江山市青少年宫部门预算.xls